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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国企改革发力重点应在公共服务领域
发布时间:2015-09-14 09:17:17

 

作者简介:南方都市报就重大社会、时政问题发表的社论。
 
据报道,《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审议通过,于8月24日下发至部分省级单位,近期将正式对外公布。新一轮国企改革方案从2013年底开始起草,近两年来除数个试点外,各地都在静待顶层设计。《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后,国企改革进程将大幅加速推进。
根据媒体披露的文件内容,本次改革方案多次提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核心问题,并以分类改革的方式,试图绕过因所有权而引发的改革难题。《指导意见》与上海试点类似,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类与商业类,根据“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出资机构制定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政府批准。其中,商业类国企可以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如主业在竞争性领域的国企不要求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可以参股,而主业关乎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国企则要求国有资本控股、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而且,还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这些规定都有助于实现股权多元化,避免不必要的绝对控股而导致国字头的所有权问题阻碍改革的步伐。
实际上,公益类和商业类的划分,基本上就是在自然垄断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和在竞争性领域的一般企业的划分,前者是国企必须负起的责任,而后者并不太需要国企的特殊性,反而需要一视同仁的公平起跑线。以往,在自然垄断领域的国企以强大资源发展辅业、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企以资源资金优势侵占民企的生存空间,既损害了整体社会福利亦不利于国企本身的发展。分类改革后,考核亦将分类,商业类的向一般企业考核标准靠拢,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力;公益类则向公共服务类方向靠拢,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等。依照这样的考核标准,商业类国企与一般企业基本无异,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竞争不过则退出市场,这样才能保证国企的“有序进退”。
此次改革,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其成功之处就在于新加坡财政部虽然100%控股淡马锡公司,但干预很小,决策权在由政府官员兼任的董事会,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互相约束,且淡马锡仅通过产权逐层控制,子公司独立经营,依照市场法则公平竞争。在这种模式之下,现代公司管理制度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保障作用。《指导意见》亦列入通过推进董事会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给予董事会充分授权,并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更强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这些规定都显示了改革的决心与诚意,但如何保证董事会的实际自主权,如何实质性保障“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是细则与执行中必须有所回应的一大挑战。
国企改革方案中的所有努力,无论是股权多元化、公司化治理或是人事管理架构变动,目标均为灵活企业机制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不必过分追求形式。其实,公益类国企做好公共服务产品才是国企改革最需发力之处,商业类国企只需在法律框架下依照市场规则充分竞争,优胜劣汰自有分晓。
 
文章来源:凤凰评论,转载自《南方都市报》
详见:http://news.ifeng.com/a/20150908/44604332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