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谭保罗,《南风窗》记者。
和P2P、众筹一样,第三方支付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一支重要生力军,而且由于支付的特殊性,这个行业更被赋予了比其他新金融形式更大的“可能性”。有人甚至认为,P2P和众筹可以类比于银行的存贷业务,而第三方平台则不断抢占支付等中间业务,那么银行的势力版图将被蚕食殆尽。
但事情发展也已转向。日前,央行发布了第三方支付监管“新规”的征求意见稿。“新规”在账户开立、支付验证和金额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限制,因此也被称为第三方支付“史上最严监管”。
业界有观点认为,“5000元限额”以及开户上堪称“苛刻”的验证程序,将损害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行业必然告别野蛮生长。
但换个角度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正朝纵深发展,对监管形成的挑战也越来越大。第三方支付和P2P等新金融形势的对接,更可能形成一套银行外的资金封闭系统。实际上,场外配资此前对homes系统等新技术手段的使用,一直让金融监管部门心有余悸。
尽管“新规”仅是征求意见,并未正式颁布,但可以肯定的是,新金融、传统金融和监管之间的三方博弈必然进入了新的阶段。
资金沉淀
任何一种新商业模式,只要它的客户群体足够大,一定有等到“严管”到来的那一天,何况是在金融业。
张璐(化名)是深圳一家大型企业的白领,和大多数80后女白领一样,她是一个离不开网购,也离不开网络支付的人。此前,她的日常花销都会通过一家股份制银行的银行卡来实现。这张卡也是她的工资卡,这样她每个月用卡很方便,也不需要转账。
去年下半年开始,她遇到点小麻烦。她所在企业由于要从另一家大银行贷款,所以对该行“投桃报李”,将所有员工的工资卡都换成了这家大银行。由于张璐很多消费都已绑定了股份行的卡,而这家大银行的卡一直都不好用,所以她每个月都要在发工资之后,把工资转到旧卡上。
每转一次约1万元,手续费要10多元。尽管费用不高,但她认为“不舒服”。后来,同事介绍了一个办法:把两张银行卡都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发了工资之后先从新卡把工资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手机钱包”,然后再从“手机钱包”转到旧卡。通过这种方式,几乎不用收手续费。
不过,这种免费的午餐不久后可能就要结束了。因为根据央行的第三方支付“新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转账将受到严格管制,同时转账限额也将降低。
这份 “新规”名叫《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7月公布,8月底已完成意见征求,可能将于近期修改并正式颁布。“办法”被业界人士称为第三方支付“史上最严监管”。
究竟“严”在何处?简单来说,业内人士和平台使用者最关心的莫过于支付限额问题,其中焦点莫过于对“5000元限额”的担忧。“办法”公布后不久,不少网友惊呼:以后可能都无法在网上买台iphone了,因为它价格超过5000元。
这种理解并不准确。“办法”的第二十八条其实设定了一个“分级限额”,并非“一刀切”,而是根据“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验证要素的多少,将限额分为3种情况。
何为“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通俗地讲,如果在网上支付需要通过银行的U盾来实现,那么就是符合了这种最高分级的,因为U盾是网上银行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交易额是不受限的,“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换言之,银行提供的常规网银支付不会有任何限制。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核心产品之一的“手机钱包”,将受到较大影响。因为,移动终端上的“手机钱包”多数情况都没有这两项验证要素,这意味着将实行5000元限额,即“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办法”也规定,“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这条但书条款不应被忽略,这可能意味着,白领张璐这种省手续费的“A银行账户—手机钱包—B银行账户”转账方式并不在限额之列。因为,两个银行账户和手机钱包账户都是她的身份来开户的。但是,她转给其他人的账户则要受限。
此外,“办法”还设定了1000元的最低界别限额。通读“办法”,不难发现“办法”真正的着力点也就是这个限额管理。说得简单通俗一些,就是央行希望不要把太多的钱放到第三方支付账户之中。
除了限额之外,“办法”另一条较为严格的措施是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除了基本的实名制身份信息之外,还有“并通过3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的要求。根据有关解释,外部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办法”公布之后,社会上反弹最大的,除了“限额”便是这个“实名验证”特别是“外部渠道”。一些人甚至认为,这种验证就是“证明我就是我”,和“证明我妈是我妈”没有区别。还有网友称,“是不是开户也要找居委会大妈”?
挑战银行?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严格规定也是监管所需。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限额的目的是避免支付平台形成资金池,而是让平台回归“资金通道”定位,而非变成资金“清算机构”。他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划拨在各银行所开设账户的资金,实现内部的资金轧清,从而能绕开央行支付清算体系的监控。
尹振涛表示,这会给央行统计基础货币量,有效开展货币政策调控带来挑战。同时,也给维护支付体系安全带来负面效应。
一位长期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打交道的P2P公司高层对《南风窗》记者说,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沉淀的资金,银行甚至央行在很多时候都是掌控不了的,这里面的钱太多会有问题。他举例说,一般P2P公司的支付系统都是借用第三方平台,一家中型的P2P公司,日交易量都可能过千万,央行不能不担心。
实际上,严格监管的原因之一也在于第三方支付的确发展太快,以及良莠不齐。根据我国的监管法规,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11年5月,央行向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27家公司签发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随后的4年多时间里,共有大约270家公司获得了第三方支付牌照。
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说分为两派,一派是附属于互联网公司,一派是独立公司,但前者由于资源优势,占据了统治地位。主要的互联网巨头都有用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这几乎是一个“标配”,比如阿里巴巴是支付宝,腾讯有财付通,百度也有百度钱包。以外,一些垂直网站也在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在A股走牛的阶段,第三方支付还成了一种上市公司的炒作概念。有的公司被称为是在“囤牌照”,尽管搞不清楚自己拿牌照到底要做什么,但一定要先把牌照申请下来再说。在一些公司的信息公告中,更是随处可以看到“正在积极申请”的字眼,虽然牌照不一定能真的申请下来。
但行业竞争也是激烈的。目前,支付宝仍然是行业老大,由于微信的崛起,腾讯旗下的财付通开始发力。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以最受关注的移动支付为例,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支付宝和财付通合占超90%的市场份额。其他200多家只能分食不到10%的市场份额。
激烈的竞争,外加“技术优势”,也让第三方支付不断扩张着自己的版图。这种扩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向线下的扩张,另一是向银行价值链的扩张。
在很多第三方支付平台看来,支付并非一个支付场景这么简单。支付企业拥有实体商场所没有的“大数据”,可以将无数笔交易的数据沉淀起来,再通过对沉淀支付数据的分析,寻找消费者最迫切的需求,并最终发掘最精准的市场。实际上,一些通路企业之所以要申请第三方支付的牌照便是这个原因,他们不希望蛋糕被分掉或者“受制于人”。
另一种扩张,面对的是银行。在一些人看来,第三方支付抢掉银行的蛋糕并非没有可能。余额宝是第三方支付“老大”支付宝打造的余额增值服务平台,但在银行看来,它最后成了“吸存”平台,业内人士还预计,如果任凭其发展,余额宝规模可能过万亿。
监管对余额宝其实早有关注,并且对其“吸存”并不看好。2014年,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就在一个论坛上公开表示,余额宝不是金融创新,只是简单地把存款搬到互联网,这对经济结构调整没有什么贡献,对实体经济也没有什么贡献。
在余额宝和银行的博弈过程中,多家银行悄悄调低转入余额宝限额。银行掌握着存款入口,面对银行调低限额,各种“宝们”只能纷纷妥协。风波平息,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
风险叠加
随着P2P的崛起,竞争格局又再次发生变化。P2P公司“存款搬家”的效应一点不比各种“宝”们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5年1~8月,P2P网贷累计成交量达到4805.91亿元,按照今年以来的月均复合增长率,预计2015年全年成交量或突破1万亿元。
有观点认为,第三方支付正在抢掉银行的饭碗,特别是和P2P合作之后,这种局面更为明显。因为,P2P其实相当于蚕食了银行的存贷业务,而第三方支付不断做大,未来将可能吃掉了银行的支付清算业务,而后者刚好是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板块。
面对第三方支付的野蛮生长,甚至还有人担忧:如果任凭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银行未来是否还有事可做?因此,也有人认为,“新规”的出台,主要原因在于监管部门要维护银行的利益。
但这种说法未必站得住脚,对金融安全的担忧或许更重要。和各种“宝”的“吸存”不同,P2P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对接”将可能形成一个资金流动的闭环,这是两种新金融形式的风险叠加。实际上,这种叠加和场外配资对homes系统的运用有着共通之处,即新技术让资金流动变得复杂和隐秘,监管可能措手不及。
目前,不少P2P公司的资金托管业务都会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如何理解这个托管业务?比方说,你有一个项目,要在P2P平台募集100万元,那么P2P公司会设置一个募资计划,放到P2P网站上。假如募集期为一周,那么在这一周之内,陆续募到资金其实都沉淀在了负责托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直到募集完成为止。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是P2P公司资金流动体系的骨架,两者实现了深度嵌入。以上P2P公司高层人士对《南风窗》记者表示,第三方支付虽然也需要以银行账户为基础,但用户把个人银行账户的钱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之后,则和银行关系不大了,资金完全在支付平台内部流动。
目前,中国的P2P行业正经历全面的洗牌,P2P公司开始出现大面积跑路。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负责其资金托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央行加强监管属于情理之中。
“办法”出台后,市场一致认为,央行希望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去银行化”,这种说法的确是对的。因为,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就从来不是银行。2010年,监管部门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这个规定甚至都没有把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义为“金融机构”。相比而言,“新规”所谓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称呼,反倒让第三方支付平台更加显得“金融化”。
既然不是存款类的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显然无法被纳入存款保险制度。那么,一旦发生金融风险,用户的资金将没有人“兜底”,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强化监管来防患于未然。
换个角度看,说央行是银行的利益代言人也并不公允,央行在机构分拆改革之后,主要负责货币的管理,而不再是银行的唯一“娘家”。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来说,如果它们需要再贷款和再融资,央行也是它们的“娘家”和监管机构。
实际上,支付管理的职能是央行机构改革之后保留的为数不多的监管职能之一,支付才是央行的“地盘”。换句话说,每一个监管机构无疑都希望自己的“地盘”做大。在这个意义上讲,“新规”的出台,对风险监管的考量似乎远在所谓“银行利益”的保护之上。
文章来源:南风窗网站
详见:http://www.nfcmag.com/article/5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