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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光:从“巨大中华”看产业政策之争
发布时间:2017-01-05 09:55:14

发表日期:2016-11-17

119日北京大学林毅夫、张维迎两位教授就产业政策是否有效进行了正面交锋。纵观整个辩论,林张两位教授在理论基础、产业政策涵义理解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林毅夫教授的主要观点是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特别强调了产业政策在基础科研投入,以及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家解决自身所难以克服的外部性和相应软硬基础设施的协调问题,强调“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共同作用。

而张维迎教授则不赞成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认同“米塞斯-哈耶克范式”,认为市场失灵并不存在,背后是市场理论的失灵。而他所理解的产业政策与林毅夫也并不相同,主要指政府对私人产品生产领域的选择性干预和歧视性对待,认为企业家是市场的主角,产业政策与企业家精神存在矛盾,不过是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进而遏制创新和技术进步。

在笔者看来,二者的辩论鉴于两种不同理论范式,尽管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辩论,也很难说服对方。从实践的角度而言,不难观察到,纵观过去数百年国际经济发展史,产业政策存在不少成功的样本,如日本韩国四小龙的成功超越成为发达经济体,但也存在产业政策失败的案例,如印尼的大飞机项目。所以,产业政策的成败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同时,从不同时间维度来看,同样的产业政策在不同阶段也往往有不同的评价,有些甚至是短期负面,但长期来看也不乏成功的产业政策。例如,针对中国钢铁、光伏扶持的产业政策就很难简单的评价。2008年“四万亿”刺激计划中,二者位列十大振兴产业之中,发展迅速,却在其后两三年成为了产能过剩的重灾区,一时间广受诟病。而在最近全球钢铁、光伏行业大调整的背景下,多数海外企业亏损严重,频频倒闭,但中国企业得益于国家产业支持存活了下来,大幅占领国际市场,今年在实现了幅盈利增长的同时也增强了国际竞争力。

从这个角度而言,不同时间维度也往往有不同的结论,说明对待产业政策应该辩证来看,需要有综合、客观、多维度的考量。回顾中国对电信行业扶持的产业政策,尤其是对扶持“巨大中华”四家通信企业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可以看到,产业政策在后进国家实现崛起和赶超是必不可少的,但同时,对扶持企业也需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不自己挑选得胜者,对国企和非国企一视同仁,对于决定产业政策的成败是至关重要的。

上个世纪90年代初,笔者曾在芬兰留学,其后在芬兰通讯企业诺基亚公司总部工作过一段时间。清晰记得当时中国通讯业发展刚刚起步,方兴未艾,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差距明显,国内电信根本无法参与国际竞争,而中国政府在八九十年代提出发展国内通讯行业的产业政策,政策倾斜力度之大有目共睹,为后来中国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政府当时推出的一系列支持通讯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包括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电信企业创新、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海关半税政策、对急需的通信设备实行特批全免关税政策、各地方政府建立通信领导小组负责区域性电信发展、把通信作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地方政府协调筹集建设资金,并对通信业发展给予各种费用减、免、返等特殊优惠政策、加速原有落后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海外市场垄断,程控交换机的价格十分昂贵,这给当时国内的电话普及制造了很大障碍。而基于产业政策背景下的前期科研投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科研攻关,历经数年,终于在1991 年研制出了自主交换机品牌HJD04-ISDN,即一度被国人视作骄傲的“04 机”,这一技术突破也被当时副总理朱镕基批示为“在国有企业纷纷与外资合营或被收买兼并后,04机送来了一股清风”。

正是凭借自主研发程控交换机的突破,九十年代后期国内出现了绕有名气的“巨大中华”四家通讯企业,作为民族通讯制造业崛起的代表。所谓“巨大中华”,指的是当时国内新兴的四家有代表性的通信制造厂商,分别为巨龙通信、大唐电信、中兴通讯、华为技术。其中,前三家,巨龙、大唐、中兴分别为国有企业,唯有华为是唯一一家民企。

除了研发方面的支持,行业发展之初,上述通讯设备企业在资金与产品推广方面也得到政策扶持。笔者当时所在的诺基亚内部广泛流传的中国通讯企业生存之道是:由于优惠政策性贷款优势,即便产品不成熟,也能通过低价出售或者免费试用等方式让海外客户企业先行试用,以此寻求在外资通讯设备企业几乎垄断的竞争中获得空间。而如果任何产品遇到质量问题,凭借员工的勤奋,24小时都可以召回产品,并通过客户反馈返厂以改进产品与技术水平。

这样夹缝中求生存的策略离不了产业政策的支持,也令国际上的竞争对手倍感压力。而后依靠本土通讯设备厂商的日益发展,介入竞标,九十年代后期,国内长期被海外垄断的高端电信设备价格日益松动,国内运营商也开始获得合理的价格空间,进而运用成本优势大规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后来全行业发展奠定基础。

从这个角度而言,笔者认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通讯产业政策是成功的,恰恰得益于前期的政策支持,才有了落后行业的快速发展,并为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提供了契机。

然而,四家企业发展却出现较大差异。曾经在交换机技术上领先于的两大国企——“巨大”逐步衰落,特别是巨龙,这个曾顶着中国第一台大型数字程控交换机04机光环而生的企业,且鼎盛时期巨龙拥有占据国内交换机市场半壁江山的骄人战绩,但由于在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展现出的缺陷,逐步遇到制度瓶颈,并且衰落,如今已消失在公众视野。

“中华”快速后来居上,中兴凭借“国有控股,授权经营”的混合经济模式逐步成长,华为公司更是异军突起,作为四家中唯一一家民营企业,凭借更加市场化的运营方式、优秀企业家精神以及先进的公司治理理念和员工的勤奋等个性化因素,在行业竞争中得到了长足发展,成为全球的行业领军企业。自2010年首次杀入世界500强以来,全球排名从397提升至222位,平均每年提升44个排位,位列全球通讯产业龙头。华为2015年销售收入为608亿美元,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占比45.7%,以3898项专利技术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专利技术申请量第一。

如此看来,对待产业政策,全面否定是不够客观的。当然,产业政策能否成功与众多因素有关,也与选择的时间维度以及观察角度联系紧密,并无统一标准,需要探讨的重点不应该是是否需要产业政策,而应该是什么是合适的产业政策以及如何改进产业政策。“巨大中华”的例子表明,在行业发展初期,国际竞争力较弱的阶段,适当的产业政策能够帮助国内企业快速积累技术、资金、人才以实现赶超。当然,尊重市场,对国企和民企一视同仁,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则是产业政策成功的必要条件。

文章来源:财新网;原文链接:http://opinion.caixin.com/2016-11-17/101008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