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6-11-11
11月9日北大教授林毅夫与张维迎再度就“产业政策”展开激烈辩论。此次辩论,再次凸显了林毅夫所谓“新结构经济学”的定义模糊和内在的逻辑冲突,对如何才能制订出“有效的产业政策”亦缺乏有说服力的论点。推理论证的严谨性,是任何理论、学说的基本前提和生命之源。正如张维迎所言,“我非常同意林毅夫教授刚才提到的逻辑自洽不一定是好的理论,但我想逻辑不自洽一定不是好的理论。”
一、“产业政策”的定义问题
林毅夫在辩论开场就明确了定义,“产业政策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为促进某种产业的发展而有意识地采取的一些政策措施,包括关税保护、贸易保护政策、税收优惠、各种补贴,还有像工业园、加工出口区,还有一些对研发的补助、产业进入特许……”
这一宽泛的产业政策定义,正是反对者诟病“政府越位”的焦点。但林毅夫在随后的辩论中,却对“产业政策”的定义游移不定,随需而变。
在举例说明产业政策的成功时,林毅夫有意“收窄”定义,将其局限于“公共产品”。须知,即使反对产业政策的学者也并不反对政府介入“公共产品”(public goods),因为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导致市场机制失灵。例如,林毅夫提到印度政府大力投入通信基础设施、发达国家政府在基础科学和技术领域的投入。
此外,林毅夫在表述中还不时偷换概念。例如,他说,“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规模越来越大,市场范围越来越远的过程当中,应用的基础设施像电力、道路、港口必须不断完善。软的制度安排,像法律、产权保护、金融的管制等等也必须不断完善才能够降低费用”。问题是,法律、产权、金融,这已经不是产业政策的范畴,更不是与张维迎的分歧所在。再比如,林毅夫在批评张维迎时说,“张维迎讲企业家创新是为了垄断利润,但是企业家要创新是有前提的,比尔.盖茨确实是为了追求垄断利润,但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就不会有垄断利润,所以我觉得你剥离了垄断利润的前提,说企业家不需要政府保护”。对如此的概念错乱,张维迎不免显得有些惊讶和无奈,“我一开始以为我们今天就是讲产业政策的定义,结果你刚才提的还是什么专利保护,我没反对专利保护”。
林毅夫对产业政策的说法不断游移,是因为他只是一味列举产业政策,而没有清晰界定产业政策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张维迎给出了更为清晰的界定,“产业政策就是政府对私人生产的歧视性对待和选择性干预。我想这个定义很清楚。”显然,林毅夫更想模糊焦点而非张维迎似的“抓住本质”。
从“新结构经济学”的核心主张来看,产业政策显然突破了“公共产品”的定义。 林毅夫主张,“一个国家要发展成功,按照比较优势发展是一个处方。 经济不断发展需要政府帮助这些企业家来解决在技术上和软硬件上的问题,但是他需要协调的软硬基础设施”。所谓“软硬基础设施”,有的不是产业政策范畴(例如法治),有的并非公共产品(例如很多交通设施完全可以由私人资本来完成)。
二、内在的逻辑矛盾
如果产业政策定义不清晰是硬伤的话,那么推理中的逻辑漏洞则更加致命。
1、相关性不等于因果关系
林毅夫的核心论据是,“19世纪英国在追赶那时最发达的国家荷兰,到了19世纪中叶美国、德国、法国在追赶英国,还有日本追赶美国,都使用了“产业政策”。二战后成功的国家地区非常少,当中最显著的是有13个经济体,他们取得每年7%以上的增长,持续25年或更多时间的增长。在这13个经济体当中都有政府的产业政策来支持一些新的产业发展,所以这也是成功经济体的共同特色”。
对这种把相关性混同因果关系的逻辑,张维迎反驳说,“由此衍生出没有产业政策就不可能成功就是个伪命题。所有长寿的人都得过病,由此就能说得病就是长寿的原因吗?”
2、产业政策为何失败?
即便林毅夫也承认大部分产业政策都是失败的,他的解释是:“为什么大部分的产业政策失败?用意都很好。我研究了一下,从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产业政策失败在发展中国家普遍的情形,除了政府的执行能力等等可能有问题之外,一个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发展中国家容易赶超,好心做错事,想要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去发展跟发达国家一样的产业。”
虽然林毅夫意识到了产业政策的成功率很低,但他的反思是极为表面和肤浅的。对此,张维迎给出了更为深刻的解释,“其实产业政策就是“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产业政策失败的例子可以说是比比皆是,成功的例子我没找到。中国经济的持续失调、产能过剩,哪一个不是我们政府产业政策主导的?产业政策失败的原因和计划经济失败的原因完全一样,简单地说,一是由于人类认知能力的限制,二是激励机制的扭曲”。
林毅夫除了强调“我想不能因为产业政策大部分是失败,我们就不要产业政策了,因为这样做的话是把婴儿跟洗澡水一起倒掉”之外,对政府如何克服认知能力、激励机制的固有问题,并未给出解答。
林毅夫在回应田国强质疑时也说过,“在中国的语文用法中,“有为”是和“无为”及“乱为”对应的,只有一个行为主体所为的结果是好的,符合社会预期的,这样的行为才是“有为”。就像我们称赞一个年轻人是“有为青年”。所以,“有为政府”必然是给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政府”。问题是,这是目标,如何才能让政府“有为”而非“乱为”呢?
难怪张维迎说,“我研究了一下产业的政策,得出的决策是必然失败,但是林毅夫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不会失败”。
3、如何制订好的产业政策?
林毅夫的一个重要论点是借助产业政策来帮助企业家更好地创新,“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基本上是无能为力的。有些事情必须有许多企业家同时来做,比如说形成产业集群,让你有比较好的供应链。让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能够成功,还要政府发挥因势利导的作用,来解决这些软硬基础设施的完善协调或供给的问题”。
这一良好的“初心”却存在很大逻辑“缺环”。正如张维迎说批评的,“拥护产业政策的人有一个基本假设,这个假设是技术进步和新产业是可以预见的,也是可以计划的。这个假设是完全错误的。新产业来自创新,历史证明创新和新产业是不可预见的,因为创新过程充满了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创新没有统计规律可寻,创新的不确定性使我们没有办法事先预见创新的结果,并制定一条路径”。张维迎甚至调侃说,“林毅夫当年买了四扇电风扇,但是他没用上,因为他不知道未来会有空调”。
4、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新结构经济学中,比较优势是一个核心概念。林毅夫认为,政府应该引导国家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从而提高成功率和发展速度。
张维迎并不否认比较优势的重要性。问题是,发挥比较优势需要靠政府来引导吗?答案是否定的。张维迎说,“正如亚当.斯密所言,市场竞争意味着每个人都专门从事自己最擅长的工作,以得到收益最大化。林毅夫刚才讲企业家不讲比较优势,我对这句话感到很惊讶,为什么正常人不出书?因为比较优势不在那儿。当然我和林毅夫今天辩论比较优势,我们为什么不辩论通信卫星圈?比较优势是理性的、正常的人都应该使用的”。张维迎进一步举例说,“中国没有制定比较优势的产业政策,90年代初乡镇企业利用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是重要的出口产品,但在1992年以前政府一直在打击乡镇企业,禁止银行给乡镇企业发贷款,但乡镇企业没有被打垮,起来了。利用比较优势不需要国家战略,除非每个人都是傻子,但是每个人都是傻子的话,我们怎么找聪明的政府官员?”
林毅夫从比较优势推导出产业政策的逻辑存在一个致命的悖论,林毅夫说,“要想使企业自发进入和选择符合要素禀赋的结构产业和技术,该经济的价格体系就必须反映要素的相对稀缺性,而只有竞争性市场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林毅夫不知不觉自己把自己绕了进去。所以张维迎说,“你既要政府引导市场,又要政府跟着市场走”。
5、可以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
林毅夫“有为政府论”最受诟病的就是对政府行为的过度简单化,认为官员会“好心干好事”。林毅夫说,“一个好心想干好事的政府官员,其实我采用新古典的方法,是假定每个官员都是理性的,基本上是以两个目标为主:第一,希望能够得到升迁,第二,如果能够继续执政,不受到挑战,他希望能够千古留名”。
任何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假设是多么的天真:政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即便政治家决心“千古留名”,但普通官员不可能有这样的激励,相反,官员眼中更多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此,张维迎不仅认为产业政策注定失败,而且非常危险,因为“产业政策在税收和补贴,融资和信贷,土地、进出口许可等方面区别对待,这就创造出了权力租金,必然导致企业家和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从实际来看,无论是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还是执行过程,都充满了一系列的寻租活动,一项特定的产业政策的出台,是利益博弈的结果”。无论是光伏产业的悲剧,还是新能源汽车惊人的骗补、网约车一波三折的政策博弈,都证明了利益是左右产业政策的重大力量。
针对张维迎对官员判断好的产业的能力的质疑,林毅夫辩称“官员也可以有企业家精神”。官员当然有这种潜力,官员下海创业不乏成功案例。问题是,屁股决定脑袋。只要他还是官员,他就不可能像企业家那样拥有“企业家精神”,这又回到了张维迎所说的“认知能力”、“激励机制”的固有限制。更加重要的是,即使像马云那样聪明的企业家也没有能力预见哪些产业会成功,只有千千万万个马云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冒险、试错,才能证明最终哪些产业、哪些商业模式是成功的。换言之,任命马云、马化腾去做发改委官员,并不一定会提升产业政策的成功率。
当田国强质疑“有为政府论”会导致乱作为的风险时,林毅夫回应,“以机制设计为例,政府必须知道市场失灵在何处、何人有能力设计、设计出来的机制政府有意愿执行,以及政府不会以机制设计为名来追求自己或小圈子的利益等等。所以,不管秉持何种理论,任何需要政府作为的主张都可能成为政府“乱为”的借口”。林毅夫的这段话实际上是自我否定。既然林毅夫承认政府乱为的风险,那就应该同意严格限制政府的“作用空间”,建立“有限政府”而非“有为政府”。“有限政府”虽然不能消除所有的乱作为,但至少大大压缩了乱作为的空间,让社会少付出成本。
6、历史是最好的老师
历史是一面镜子,但不同的人眼中的历史却大相径庭。林毅夫说,“张维迎讲产业政策必然失败,中国政府有很多产业政策,所以中国必然失败,但中国维持这么长时间的稳定跟高速发展呢?如果张维迎抛开书本,到各个地方走走看,所谓一县一贫,一乡一贫,所谓各地的产业集群,企业家是重要的,但是政府在帮助这些产业集群过程取得因势利导的作用绝对不能忽视的,所以你讲产业政策必然失败我没有看到。”
中国政府的确有不少产业政策。问题是,这些产业政策到底是经济发展的功臣呢还是帮倒忙?林毅夫对中国过去30年关键成功因素的理解再度令张维迎震惊。张维迎说,“中国过去30年的伟大成就是因为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自由化、市场化、民营化、国际化。由于有这四化,中国的企业家利用中国的后发优势发展起来的”。产业政策的存在本身并不自动代表它的成功,张维迎进一步指出,“如果一个国家所有的鸡蛋都是政府供应的,由此能说政府不供应就吃不上鸡蛋吗?为什么鸡蛋要政府供应?因为你不让企业家供应。这就证明政府供应是最有效的?”
三、结束语
林毅夫、张维迎这次辩论,更加充分地呈现了各自的观点。总体来看,新结构经济学存在两大致命缺陷:一是对产业政策的界定游移不定,让人难以捉摸其准确的政策主张究竟是什么;二是其逻辑推理过程存在显著的逻辑断层,未能回答几个关键质疑:产业政策究竟有益还是有害?如何确保官员有相应的能力和激励去制订有效的产业政策?难道市场不能自发寻找比较优势吗?官员怎么可能预见未来?
当然,如果狭义地将产业政策限制在提供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大家还是有共识的,毕竟经济学教科书已经相当清晰地阐释。但如果是这样,这场辩论就是一场乌龙,“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文章来源:财新网;原文链接:http://opinion.caixin.com/2016-11-11/101006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