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表日期:2016.11.30
最近,一份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意见对解决长期以来社会所关注的八大产权问题明确了方向。对于各类市场主体而言,应算是在这个严寒的冬天里迎来的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
纵观历史,中国过去相当不注重产权和产权保护,原因当然有很多,但一个不得不提的因素是,垄断国家暴力的公权力对产权和产权所有者的随意打压。倘若说过去产权观念薄弱还有情可原,在世界进入21世纪已16年的今天,仍不尊重产权,就很不应该,会造成人们用脚投票。事实上,这种事情正在发生。
无论于个体还是共同体乃至国家,产权都非常重要。它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确定财产的归属,我的财产你是不能占为己有的,二是让人有确定的预期。所以,产权合乎最基本的人性,它是人们从事生产、商业、发明等一切具有创造性活动的原动力。从这个角度说,没有产权和对产权的保护,就不会有人类的生产形式、发明创造以及进步。
同样,产权对一个国家的发展也居功至伟。制度学家诺斯的研究表明,产权的清晰界定和有效保护是市场过程任何接近有效水平运作的至关重要的先决条件。经济增长依托于投资者的信心,只有在个体和私人企业预期他们能享有投资收益时,他们才会实施提高其资产的生产能力投资。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也证实了这点,凡是私人财产保护制度完善的国家,经济就发展;反之,经济发展就缓慢。
中国的情况亦有力地说明了这点。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没有产权的概念,或者只有公有财产的概念,所以经济发展几十年,最后到崩溃边缘。市场经济不但引入了市场的概念,同时还确立了财产的私有化,让产权事实上得以明确。因此可以说,中国过去30多年的经济奇迹与财富增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产权安排对各类经济主体的激励。
为什么国家在今天要出台文件重提对产权的保护?原因在于,我们过去的产权制度有很大缺陷,导致对公私财产都保护不力,从而影响到市场对发展经济的信心。正如一些研究者所说,由于政治权力介入经济权利分配过程,我们的产权保护存在人际化、身份化倾向。
一方面,企业主依靠与权力寻租者之间的联姻,获得了“吃独食”的经济机会,其产生的财富也得到权力拥有者的庇护。另一方面,公权力的私用造成产权保护实施的失范,在真实世界,行政权和司法权侵犯产权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人际化的产权保护,既会造成企业家的行为扭曲和预期不稳,也助长了严重的权力寻租分租现象。一旦同外部危机发生周期性共振,经济出现大幅下滑就将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中国最近几年出现的经济下滑不能不说与此相关。特别是今年,民间投资意愿悬崖式下降,创下2000年以来的新低,而对外投资,则有大幅增长。这一减一增,正反映了民间投资对中国经济的信心不足。而信心不足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这几年民间经济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劣,舆论对民营企业家的原罪追索以及现实中公权力对私有财产的侵犯。对此《意见》也谈到。
既然中国经济的问题是由产权保护不足引发,那么,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对民间投资和企业家私有财产的保护,以调动各主体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提振市场的信心,显然是当务之急。《意见》此时出台可谓恰逢其时。这份文件最重要的是提出了要坚持平等保护,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并从十个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产权的氛围,涉及到人们的观念、文化、体制、法律及政府行为等,是个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管住政府之手尤其关键。这就需要在文件提出的措施之外,对政府精兵简政,加强监督。此外,为体现政府之诚意,达到立竿见影之效果,有必要尽快对历史上形成的产权冤假错案进行甄别平反工作。这不仅是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是对社会的一个交代,同时对政府和司法系统人员更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
产权保护不是虚的,必须做到让企业家和有产者安全、安心,防止地方官员借助司法打击、掠夺民营企业资产的行为,加快产权保护从人际化向非人际化的转型。这是此轮产权保护要达到的效果,不如此,提振企业家和市场信心就是一句空话。
文章来源:《凤凰评论》
详见:http://news.ifeng.com/opinion/fenghuanglun/22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