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富先老”难题当头,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一直不尽如人意。就业界寄予厚望的养老体系第三支柱而言,其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税收制度的约束,即税收优惠政策迟迟不能出台。
目前,个税改革的整体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也已上交全国人大审议。“抵扣”为此番个税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不过,当前个税改革方案中,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的抵扣谈论较多,个人养老账户的税收抵扣并未引起太多重视。
“在这轮改革中,我觉得一定要跟养老体系第三支柱结合,即把第三支柱个人养老账户的税收抵扣或递延纳入在内。第三支柱个人养老是中国长期以来被严重忽视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前所长姚余栋日前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呼吁。
第三支柱的税优痛点
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与美国类似,同样是由三支柱构成,但就完善程度而言,远不及美国。
美国养老体系的三支柱的基本情况是:第一支柱是政府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计划,即美国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第二支柱是雇主养老金计划,以401(k)为代表;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建立的个人退休金账户(IRA)及其他个人补充养老计划。中国的养老三支柱包括,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类似于美国的401(k)),第三支柱的个人储蓄养老账户。
目前中国第三支柱的发展极为孱弱。相比较而言,美国第三支柱的IRA已成为近30年来美国养老金资产持续增长的最主要来源,规模已超过以401(k)为代表的DC计划。
IRA的一个主要优势就在于:享有税收延递或免税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在美国,大部分IRA参与者每年可将一定免税额度的资金存入账户,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喜好,自主、灵活地配置资产;投资收益免税,退休领取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姚余栋看来,中国养老第三支柱的痛点就在于,税优政策还未出台。可以有两种方案,一是延迟交税,二是直接税前抵扣。税前抵扣可能是一种更好的方式,因为现在需要恶补第三支柱,税前抵扣可以让纳税人早点吃到甜头,更有动力充实自己的个人账户。
此外,中国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的边际税率过高,最高边际税率是45%,发展中国家这么高的税率是很少见的,姚余栋建议各档次抵扣8%,然后拿这个钱充实个人账户。“既能降税,又把第三支柱做起来,一举两得。”
根据姚余栋的测算,如果一个青年人自25岁开始月交1000元,65岁退休进养老账户的资产可达120万元,其中投资获得的收益占到60%;45岁的中年人月交2000元,65岁退休时为80万元,增加的投资收益在40%左右;55岁的老人若允许补交每月3000元至65岁,那么退休时资产可达40多万元,为20%的增值率。这其中,计算收益的利率按十年国债率加一个百分点。
“第一支柱保基本,大概是40%的替代率,第二支柱保10%的替代率,第三支柱保30%的替代率,这三个加起来80%,就全球来说,也是一个比较高的养老支付水平了。不过,为防止个人养老账户进一步拉大社会收入差距,应对对中国版IRA设年度上限,如青年人上限为每年10万,中年人每年15万,老年人每年20万。美国个人一年投入到个人退休账户中的资金大概在6000美元,但中国应该更多,恶补一下。”姚余栋说。
养老产品是“鸡尾酒”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习惯于认为,养老第三支柱指的是商业养老保险,但从国际经验来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账户的资产配置要广得多。
姚余栋强调,第三支柱不等于保险,养老产品是“鸡尾酒”,包括基金、保险、股票等,应让参加者有一定选择权。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美国IRA持有的资产达到7.3万亿美元,其中近48%的资产由共同基金管理,而通过证券公司持有股票、债券的占比为40%,商业银行持有份额为7%,寿险公司保险产品份额为5%。
从目前个税改革方面的消息看,养老第三支柱个税递延尚不在个税法案中,方案计划试点养老保险个税递延。
姚余栋认为,虽然目前个税改革进展巨大,成效斐然,但从保险进行税延试点可能有两个后果:一是,第三支柱全面推出的时间可能会很晚。下一次修改个税法的机会是2025年,如果那时候才补入第三支柱税收优惠,因建立养老个人账户是较复杂系统工程,2030年才能全面实施,并开始积累,而2035年中国将进入“超老龄社会”。
二是,试点略为单一。养老产品本应是多种金融产品混合而成。保险做为养老产品一种很重要,但保险产品要入表,且对保险公司来说有补充资本金要求,这并不易做到。所以,仅靠保险产品难以满足巨大的养老需求。当前保险业总资产约14万亿元,而2020年养老需求估计在40万亿元。
第三支柱税优“一石三鸟”
在姚余栋看来,第三支柱个人账户的税优政策可谓“一石三鸟”:一是国家收取的个人所得税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因为税基会更加广泛;二,个人养老账户不仅可以实现保险保障目的,也兼备家庭资产管理和配置的功能,逐渐老龄化的中国社会也亟需第三支柱的壮大;三,把第三支柱做起来,将长钱引入资本市场,可以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去杠杆。
“中国企业杠杆率高,居民储畜率也高。降低企业杠杆,我们就在想,能不能通过做实养老个人账户,主要是第三支柱个人账户的办法解决。养老金资产才是‘长钱’,第三支柱合理审慎配置,进入股权融资,就能去杠杆。我们的推导发现,储蓄率越高,杠杆率越高,中国和日本都是这种情况。将居民储蓄率降低,转化成股权,是个制度性结果。美国通过第三支柱养老账户的建立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一点。”姚余栋说。
目前,在个人所得税抵扣方面,一些财税界人士认为,应该在完善综合税制后再推进抵扣的改革。姚余栋表示,养老第三支柱IRA抵扣或者递延应是个税改革“小目标”,不应等综合计征,而应该先从分类做起。从分类走向综合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第三支柱的建立迫在眉睫。
文章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详见:http://www.chinareform.org.cn/Economy/tax/Practice/201609/t20160906_2550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