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有些新闻,其实是旧闻———把时间人物一置换,就会发现,那些糟心事压根就是陈年糟糠。
2个蛇皮袋,里面放着1角的硬币,共重100多斤,总金额数千元。5月2日上午,武汉市民吴女士骑着电动车拖着它们到多个银行兑换,接连遭到推托,让她气愤而又无奈。经记者协调,一商业银行答应帮吴女士兑换,并承诺最迟本月8日将款项打入吴女士账户内(详见昨日《楚天都市报》)。
“历史”总是惊人类似:2013年,同样在武汉,市民梁先生收了一笔5万元的工程款,全部为1元面额硬币。他和妻子驾车载着硬币跑了好几家银行存钱,怎奈每家银行的工作人员都拒绝接收。无奈之下,他们只得把硬币搬回家中存放。后来夫妻俩找了媒体,这才有银行愿意兑存这5万元。
其实,零钞兑存难非武汉独有,而是一个普遍困境;不仅个体犯难,企业也是毫无议价能力:曾有一公交公司拿50万元零钞存银行被拒,于是只好拿来发工资———想想那画面也是醉了,每人扛个大麻袋领钱。拎不清的还以为哪个打劫团伙在分赃呢!
从法律上判定,银行不得拒绝兑存零钞。按照《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不管一毛还是一块,硬币均为流通的人民币,这就意味着包括银行在内的任何单位“拒收”都是非法的。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由于缺乏内外部的有力监督,法律被玩坏,不得拒收硬币被软抵制。
倘若组织一场业务方面的法学考试,银行工作人员估计都能拿满分。但反映到工作实际中,却有诸多的槽点。比如,“存单缩水”、零钞清点费、抬担架改密码……零钞兑存的艰难,关键或许就在于民众面对的是一个装睡的巨人。
怎样解决零钞,尤其是硬币兑存的难题?思路有二,一是控制存量,二是消灭增量。于前者而言,银监会可以指导各大银行设立专门的零钞兑存中心,或者为零钞的需求方和兑存方,比如百货公司和公交公司搭桥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于后者而言,则是大力推广和普及电子支付,比如刷卡坐公交而非投币。
需要指出的是,零钞再怎么“弊大于利”,也是法定货币,有其存在的特殊价值。一个初到城市的务工者,你能要求他坐公交车必须刷卡?这显然不合时宜。作为银行,面对这种可能稍显小众的需求,必须履行其公共金融服务的职责。
详见:http://news.ifeng.com/a/20150504/43683918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