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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锦清:中国式愤怒:市场异化VS.社会反抗
发布时间:2014-03-13 10:25:06

 

作者简介:曹锦清,男,1949年生,1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1986年在华东师范大学获硕士学位。现为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三农问题专家。主要著作:《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走出理想的城堡——中国单位现象研究》、《黄河边的中国》等。
 
愤怒感是转型的孪生物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愤怒感逐渐上升,这既表现为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摩擦,也表现为规模不等的社会冲突事件。
社会的愤怒感高涨,是转型社会共有的特点。英国在19世纪中叶狄更斯的时代,美国在19世纪下半叶的“镀金时代”,社会整体上都很愤怒。
大凡一个国家,快速进入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社会结构必然剧烈调整,新的社会阶层产生,原来的精英阶层衰落,或趋于边缘化。
在社会结构的调整中,一定会涉及大量的利益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利益和成本的分配在各个阶层之间并不均匀,在分配中处于有利地位的阶层,就上升成为精英阶层;处于不利地位的阶层,还有被迫承担巨大成本的阶层,就急剧衰落。
所以,民众对这种时代的感觉,就是狄更斯所谓的“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那些自觉处于“最好的时代”的人,不会刻意发出表示满意的声音;那些自觉处于“最坏的时代”的人,却会尽量大声抗议,于是强烈的愤怒感就成为时代的主要声音。
在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中,社会转型被压缩到一两代人之间。民众脱离了原来的生活方式,进入全新的生活方式,在心理上需要有一个调适的过程。同时,现代社会的信息流动量很大,大量负面的信息被报道,这也增加了民众的迷茫和焦虑。从传播上看,负面信息很容易被社会大众接受,与社会大众的认知互相强化。
社会的这种愤怒感总会寻找指责对象。在西方国家的转型过程中,贵族的落伍、商人的狡诈、资本的冷酷、市场的无序,是主要的鞭笞对象。而在当下中国,政府权力很大,指责权力腐败就容易获得赞同。在此氛围中,所有现存的问题都容易指向体制问题,也很容易得出简单的结论,认为体制问题解决了,一切社会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这种观点掩盖了很多复杂的现实问题,但由于其对象唯一、逻辑直接、结论明确,在舆论中就有巨大的传播和影响力。集中承受了社会愤怒情绪的各级政府,由此背负了巨大的压力。
在市场化的转型中,安全感的下降也刺激了社会的愤怒感。市场经济促进了物质水平的改善,在经济上的匮乏得到缓解后,民众开始怀念起计划经济时代的安全感。
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体制下,民众没有太大的自由,物质上也很匮乏,但安全感是有保证的。要在经济上重返计划经济时代的主张,大部分人都不会接受,但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观念会一直有影响。在市场经济中,食品不安全、环境不安全、经济不安全都有可能成为威胁。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渗透,财产关系深入到各个角落,人际关系、家庭关系也趋于不稳定,基于夫妻关系的核心家庭稳定性也在下降。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纠纷被大量报道,进一步导致了不安全感的泛滥。
然而,尽管社会的愤怒情绪似乎遍地燎原,却无法以此准确衡量民众的政治意愿,也不会转换为实际的行动。因为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民众的实际经济、社会地位在迅速变动,但其对于社会秩序、道德的认知,是自幼形成的,且很难改变。尽管这些观念并不和目前经济、社会状况相适应,却依旧主导着人们的价值规范。
中国在一两代人之间快速转型,这一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事实上,很多转型时期的受益者,对当下的现实也十分不满,但如果与转型前对比,其对当下的满意度又是很高的。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当前中国的社会中。由此可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下高涨的愤怒感会逐渐获得某种程度的消解。
市场的异化VS.社会的反抗
在现代社会中,愤怒感不仅与快速转型有关,还可追溯到市场化的现代经济体系,尤其是市场的异化作用。
在所有制和市场的关系中,市场是更为根本的力量。事实上,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也会自动寻找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各种形式的公有制,都必须向以个人为单位的所有制让步。因为公有制会导致交易发生摩擦,成本上升;而个人所有制可以减少摩擦,降低交易成本。原来模糊的公有制都逐步私有化,这不是偶然的。
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希望维持共同体的最后一个单位家庭,保持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希望维持权力的公有性,禁止权力寻租;希望维持人类情感的独立性,不让市场侵蚀友谊和价值观。但是在市场力量的驱动下,友谊、人际关系事实上都可以交换。只要能在市场上交换,就会出现价格,就可以用来兑现,某种形式的私有化就不可避免。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具有经济属性,很难建立起纯粹的信任关系。
当然,作为一种本能,人类要顽强地保持某些领域不被私有化,但这种努力收效甚微。即使是价值领域,照样会出现私有化趋势。传统社会的知识诉求是“文以载道”,但在现代社会,知识是有产权的。这意味着市场化的原则进入了知识和价值领域,所有知识都被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改造,知识分子的独立地位也出现动摇,再难获得普遍的信任。
在市场经济中,利己主义、机会主义是不受谴责的,但是损人利己是被禁止的。如果市场公开承认利己主义是基本动力,就只能依靠法律来防止损人利己。但是,在法律约束的背后,道德依据已经消失了。法律的宗旨只是让利己主义的交易能维持下去,以合理的利己主义保证长期利益最大化。
从历史上看,道德一般都和某种利他意识和自我克制有关系。这种利他可能指向任何一个共同体,比如家庭、部族、国家乃至全人类。“克己复礼”是所有道德的核心,古代宗教无不有这个特点。但是,“克己复礼”能成为市场经济的道德原则吗?显然是不可能了。所以,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只是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边界约定,而无关道德。
在西方近代的市场化过程中,马克思就发现人的异化是不可避免的。当市场把人都变成冷冰冰的交易主体,进而向所有领域侵入时,人类自身也不可忍受了。人类希望有稳定的家庭、人际关系,保持权力和思想的独立性。当道德领域遭到冲击之后,对道德领域的诉求就蓬勃发展起来,但这只是一种诉求,而不可能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大规模复活,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共同体的存在,是道德存在的先决条件。而高度私有化的现代社会,只能依靠法律来确定所有利己主体之间的边界,维持社会秩序。所以严复把小密尔的《自由论》,翻译成《群己权界论》。东西方都经历了这个过程,市场经济的发展将瓦解一切温情脉脉的田园诗关系。但这个旧世界被粉碎后,人类又难以忍受,所以会有各种顽强的抗议,这是人类最深层的精神抗议。
市场经济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也是每时每刻改造人类社会的手段。与此同时,人类的抗议和愤怒感也会一直继续下去。在市场经济中,这种矛盾会一直持续下去。
当然,现代社会可能会出现许多新的志愿者共同体,互相抱团取暖,但这种共同体都比较松弛。重建共同体就是通过某种活动,将利己的主体集合起来。在美国这个高度市场化的国家,这种志愿者团体就特别多。而在中国,农民工被卷入市场进入城市后,也不是被肢解成一盘散沙,农村里的礼俗人情关系也同时进入城市,甚至得到强化。所以农民工不是一个一个进城的,而是一网一网进城的。
这种双向运动,在世界历史上多次出现。市场经济不止是资源配置的手段,还每时每刻在改造社会。但是面对市场对社会的侵蚀,人类总会坚持顽强的抗议,过度的市场化一定会引起反向的社会运动。
中国迄今为止都是大规模的市场化单向运动,反向的社会运动才刚刚开始发展,而社会的愤怒感是这一过程的晴雨表。
(本文系根据对作者的采访整理)
 
文章来源:观察者网
详见:http://www.guancha.cn/cao-jin-qing/2013_06_24_1512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