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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兆丰:如何纪念科斯
发布时间:2014-01-15 19:46:04

  作者简介:薛兆丰,经济学者,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Northwester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

 

  导语:当被问及他与主流经济学者之间的区别时,科斯说他总是先看到真实的问题,才去解释或解决这些问题

  罗纳德·科斯(Ronald Harry Coase)教授于1910年12月29日出生,2013年9月2日逝世,享年102岁。科斯教授以其既扎根于真实世界、又深不可测的独特视角,通过屈指可数的几篇没有数学公式的文章,激起了经济学家和法学家超过半个世纪的争论,并改变了他们对世界的看法。科斯被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并于1991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中国,科斯的影响超过绝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他的思想不仅被经济学家,而且还被法学家、改革家乃至媒体持久关注。他在两年前曾接受了《财经》杂志的采访,在今年初还与王宁教授合著出版了《变革中国》一书。科斯教授去世,是令人伤感的消息。

  科斯出生在伦敦近郊,他的膝盖无力,要借助铁架支撑。他在伦敦经济学院(LSE)取得商科学位,学的是统计、会计、经济和法律。在那里,他聆听过著名经济学家罗宾斯(Lionel Robbins)、希克斯(John Hicks)和哈耶克(F. A. Hayek)的讲课,也结识了后来成为法律经济学奠基人的戴瑞德(Aaron Director),正是后者的大力推荐,让科斯终于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找到了学术归宿。

  读本科时,科斯获得了一份到美国游学一年的奖学金。他当时要到美国探究的问题,是“为什么人们要建立企业,而不是在市场进行交易”。年轻的科斯还是一位社会主义者,在工会朋友的协调下,他在美国走访了福特汽车和通用汽车等大企业,在与大企业的经理的访谈中,他获取了求解问题的第一手资料。本科毕业后,科斯就在大学里教一些他说自己一窍不通的学科,如“银行与金融”和“公共事业经济学”等。其间,他根据在美国游学的心得,写成并发表了著名的“企业的性质(1937)”一文。

  一晃19年,出于对社会主义式的英国的悲观和对美国的喜爱,科斯搬到了美国,先后在水牛城大学和弗吉尼亚大学任教,其间发表了轰动学术界的论文“联邦通信委员会(1959)”和“社会成本问题(1960)”。科斯在1964年落户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商学院,时年54岁。在芝大,他的主要工作是担任《法律经济学期刊》的主编。他经常采用主动约稿的方式,促成了大量精彩论文的发表,有力地推动了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发展。科斯在1981年退休,并在1991年获得诺奖。

  我见过科斯两次,握过手,但没有私交。第一次是2009年12月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举办的“科斯研讨会”。科斯坐在停在礼堂中间的轮椅上,另外三位诺奖得主——贝克(Gary Becker)、 诺 斯(Douglass North)和斯密斯(Vernon Smith)——连同其他多位学者轮番上台致贺,最后众人排着长队等候与科斯合影留念,场面感人。

  第二次是2010年7月的“科斯研讨会”,数十位来自中国的学者,应科斯的邀请,到芝加哥大学访问一周,科斯到场发言。他摊开黄色的稿纸,把第一句话重复了五次:“这个会议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我的发言,而是因为大家的发言。”他接着解释:“中国学者之所以重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人口众多,所以学者的影响范围大;二是中国的经济学尚未完全定型,有更大的灵活性,更可能走上更可取的道路。”我明白,科斯对经济学在美国的发展现状非常不满,认为那是“黑板经济学”,而他一直把推广“真实世界经济学”的希望寄托在中国。

  今年7月,我在芝加哥大学遇到王宁,得知科斯计划在今年10月访问中国五周。记得科斯曾经说过,诺贝尔奖来得有点迟,他得奖时已经81岁,不是到处旅游的年纪,所以只能婉拒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邀请。恐怕是由于科斯太太去年逝世,让百岁高龄的科斯觉得再无牵挂,可以远渡重洋到中国好好看看了。大师未能成行,令人十分惋惜。但不管怎样,今天值得讨论的,是我们应该怎样纪念科斯。

  要纪念科斯,第一就是要建立宽容的学术环境。科斯酝酿和起草“企业的性质”一文时,仅仅是个20岁出头的本科生,而当时流行的经济学问题,是“如何规划投入产出”和“如何达到充分就业”等,科斯关心的问题显得很生僻。另外,科斯没有拿过经济学博士学位,甚至不算受过系统的经济学训练,但他坦言这恰恰是其优势——他可以不受成见的约束,按照自以为然的方式去锁定问题、思考问题和回答问题。真正的学者,从来不会为了成功而工作,而只会任凭直觉和兴趣的牵引而工作,如果没有宽容的学术环境,他们就会失去许多机会。

  要纪念科斯,第二就是要对真实世界保有持久的兴趣。科斯在教“公共事业经济学”时发现,经济学家对这个课题一无所知。于是,他便开始关注水电、煤气、邮政、电报以及广播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深入了解其运营和定价机制。没有这些积累,恐怕他就不会提出要以拍卖的方式来分配无线电频谱的方案。在科斯看来,这个方案天经地义,但在芝加哥大学一众经济学家看来,却是大错特错。传为美谈的是,经过在戴瑞德家一个晚上的辩论,所有人都被科斯说服了。

  又例如,诺奖得主萨缪尔森(Paul Samuelsson)认为,公共设施应该由政府来提供。他以航海用的灯塔为例,指出多一艘船利用灯塔,并不增加灯塔的建造和维护成本;但若对过往的船只征收灯塔使用费,那就会令部分船只绕开灯塔,结果可能使船只触礁。因此,由政府来免费提供灯塔才是明智之举。然而,科斯却查证,英国在过去几百年里,灯塔都是在政府的发放许可证的前提下,由私人建造、拥有并通过附近港口来收费维护的。于是科斯说,公共设施的建立和维护的工作不仅有成本,而且也可以由私人有效地承担。

  再例如,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垄断者必然通过限制产量来谋求垄断售价,但科斯却在“耐用性与垄断(1972)”一文中逻辑井然地指出,假如全世界的土地都掌握在一个垄断者手里,那么他会如何出售土地?假设他只出售其中一半的土地,并收取了高额的垄断价格,那么他是否又想把剩下的土地再卖掉一部分,以获取更多的收入?如此递进,那么哪怕所有土地归一人所有,他最终也会把土地全部卖掉,而土地的价格照样会趋近于完全竞争下的价格水平。科斯的解释澄清了人们对垄断者定价能力的误会。

  基于对商业世界的深入理解,科斯对反垄断法的态度是非常负面的。他说过:“我被反垄断法烦透了。假如价格涨了,法官就说是‘垄断定价’;价格跌了,就说是‘掠夺定价’;价格不变,就说是‘勾结定价’。”他还说道:“每当经济学家看到他无法解释的现象——这样或那样的商业行为——他就在垄断上找理由。而由于我们在这个领域是非常无知的,所以也就有着大量无法解释的现象,于是在垄断上找理由也就成了家常便饭。”这些告诫都是我们将来在审视反垄断案件时需要时刻谨记的。

  要纪念科斯,第三是要坚持以“双向”的角度来看待污染和侵权行为。牛吃了小麦,牛的主人就应该对小麦的主人作赔偿;糖果作坊发出了噪音,糖果商就应该对隔壁的牙医作赔偿;同理,吸烟者污染了空气,所以也应该向其他人作出赔偿。这几乎就是生活常识。但科斯不以为然。他力排众议,指出如果不让牛吃小麦,那么牛就受到了损害;如果勒令糖果作坊停产,那么生产商就受到了损害;同样地,如果禁止吸烟,那么吸烟者就受到损害。科斯的洞见是:任何伤害都是双向的,禁止了甲对乙作出伤害,那么乙对甲就形成了伤害。

  真理总是在被阐明后才变得显而易见。根据科斯本人的观察,学术界——尤其是法学界——已经逐渐认清了“伤害行为的双向性”,不再把污染、侵权和内幕交易等现象,简单地视作必定应该受到遏制的行为,而是把它们理解为人们对自然资源、注意力和有价信息展开争用的结果。观念的转变,导致了环境保护、责任界定和公司治理等领域的深刻的政策变化,从而减少了不容易为人所察觉的浪费,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

  要纪念科斯,第四是要重视交易费用的强大作用。在科斯以前,经济学家往往把机构、组织和体制,都看作是经济分析的最小单位,或只要有投入就能自动产出的黑盒,而没有深入到组织和结构层面去考察。换句话说,他们只看到了产量、需求和价格。但在科斯以后,人们看到了机构内部安排的重要性。大到国家的制度,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或者私有制,小到家庭、企业和俱乐部,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权利界定,极大地影响着机构和体制的运行效率。

  社会上对科斯定律的常见理解是:只要交易费用为零或足够低,那么不管一份资源的所有权归谁所有,这份资源都会被推向使用价值最高的用途上。这个观点,对刚刚从计划经济的泥潭中抽身出来的中国,尤其具有启迪意义。它让中国人认识到产权对致富的重要性。我们以前只想着“多快好省”,却不知道生产什么,不知道资源怎么分配,不知道市场需求什么,不知道人的积极性怎么去调动。而科斯告诉我们,产权界定得越清楚,上述问题就越容易水到渠成地解决。合理的产权设计,对国富民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科斯定律的更深一层涵义是,在真实世界里交易费用并不为零。若交易费用真的为零,那么交通规则就是多余的:路权可以实时在车辆之间通过拍卖来分配,醉酒的司机也可以随时向行人购买横冲直撞的权利。然而,正因为交易费用不仅不为零,而且常常高得令人却步,世界才会衍生出那么多法律、规则、传统和习惯。它们都是为了避免重复界定产权和协商价格而形成并留存下来的。

  要纪念科斯,第五就是要强调“就事论事”的治学作风。尽管随着阅历的增加,科斯不再是社会主义者了,但他也没有走向另一个极端,变成自由放任主义者。他清楚地指出:政府在经济生活中是不可缺的,只不过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实在太大,才导致他主编的《法律经济学期刊》所发表的研究,几乎清一色地表明政府的干预弊大于利。同样,科斯在1974年发表过题为“商品的市场与思想的市场”的文章,客观地比较了政府对这两个市场进行管制的双重标准。在那篇文章里,他并没有断定政府绝对不应该管制思想的市场,但基于中国目前的现实,他近年则不断呼吁中国应该建立思想的市场,指出“缺乏思想市场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

  当被问及他与主流经济学者之间的区别时,科斯说他总是先看到真实的问题,才去解释或解决这些问题;而许多别的经济学家,则是沉湎于玩弄手头的学术工具,热衷于解决他们自己发明的问题。这就是“黑板经济学”与“真实世界经济学”的根本分歧:前者追求数学的优美和概念的纯净而极大地忽略了现实中的重要细节,而后者由于追求个案的具体而失去了规律化的吸引力。在前者日益变成皇帝的新装的同时,后者却促进了对现实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我深深希望,科斯所倡导的经济学研究方法,在转型期间的中国,能够朝气蓬勃地活下去。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详见: http://www.eeo.com.cn/2013/0910/2496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