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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资源优化配置能否打破区域创新壁垒?
发布时间:2026-03-30 16:52:18
作  者:曾 皓 肖 睿 蒋尧明 张广来
关 键 词:司法改革;繁简分流;跨区域合作创新
JEL分类:D21, R11
摘  要:

 异地企业间的跨区域合作创新是打破地理限制、创造知识增量的有效手段。本文基于我国2020年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政策形成的双重差分框架,检验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对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的影响效果和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繁简分流改革显著促进了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交易成本降低、风险承担能力提升和不确定感知稳定是其三条重要机制。异质性分析显示,该改革对战略性新兴行业企业、规模较大企业及国有企业的跨区域合作创新促进作用更为明显。空间效应分析显示,当企业所在城市和目的地城市同处于三大经济圈、相互毗邻、属同一省份的跨区域合作创新促进作用更加显著;同时,该试点政策的地理效力距离约为2000KM。此外,合作目的地拥有更好的区域创新氛围、更高的市场分割程度能够为企业开展跨区域合作创新提供助力。本文为我国进一步释放司法效能以及加快打造创新共同体提供了有效经验证据。

 

文件类型: .zip司法资源优化配置能否打破区域创新壁垒?——基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准自然实验_附加材料.zip (546.5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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