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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分立还是合一:一个经济学解释
发布时间:2014-02-12 16:46:41
作  者:徐生钰 屠海良 朱宪辰
关 键 词:物权 物权客体 不变替代弹性效用函数 互补品 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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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制定物权法的目的是要定份止争、发挥物的效用《, 物权法(草案)》却对物权之 “物”缺乏明确界定,法学的“一物一权”原则涉及到该问题,但是对于“一物”的认识并不统 一。其实,法学的物权与经济学的产权概念相对应,从经济学的角度,如果交易双方信息完 全,物权的设置不会引起矛盾和纠纷、影响物的效用发挥,物理形态上多个物的物权可以合 一、也可以分立;如果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物品的替代和互补程度以及所处市场结构不同, 物权的设置将影响物的效用发挥,并易引起矛盾和纠纷,必须视具体情况进行物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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